法律分析:如果债务人放弃其债权,从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同一债权上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已废止)
第二十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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