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一、申报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办理:(1)婴儿《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2)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新生儿在出生一个月内应到常住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办理入户登记. 新生儿在出生一个月内未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的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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