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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时间规定通知法律问题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

规定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楼内进行装修”,以保障已住进来的居民的合法权益,装饰装修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或者使用人。开工前,还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登记;每天12时到14时、19时到次日7时,不得进行影响相邻业主或者使用人正常休息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因住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或者相邻住宅渗漏水、管道堵塞、停水停电的,装饰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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