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后十五日内,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决定并通知被保险人。如果保险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视为认定属于保险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审理完毕。因此,保险公司拖延理赔甚至无理拒赔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后十五日内,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决定并通知被保险人。未作出决定的,视为认定属于保险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审理完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