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被撕毁后的处理办法:
1:对整复后内容完整的借条,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对方有异议并有相反证据证明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2:对整复后的借条内容残缺部分有异议的,责令其提供证据证明,无充分相反证据推翻的,应认定借据效力。对重要内容难以辨认或缺失,非借条持有人对该借条有异议且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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