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追偿权是可以转让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担保人追偿权是指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也就是说担保人对债务人有债权,债务人应当向担保人履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就是债权人,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该笔债务是不能转让的,担保人就可以将该债权转让给他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五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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