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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年旅网

“严格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不论该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如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产品责任角度来理解,第41条没有规定生产者过错要件,而且生产者的免责事由也受到了严格的;也就是说,只要产品存在缺陷且该缺陷不属法定免责事由,生产者就要承担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1、关于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关于误工费。依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条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关于护理费。依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依照《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一审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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