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借款人欠钱不还又跑了怎么办?

借款人欠钱不还又跑了怎么办?

来源:年旅网

借款人欠钱不还跑了,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债务人不应诉的,会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作缺席判决,并依法采取查封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清偿债务。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借钱没有写欠条怎么主张还款

借钱时没有写借据,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存在,也可以主张还款。例如价格合同等其他证据。

根据规定:

贷款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二、开展民间借贷需要哪些证据?

民间借贷立案需要与借贷纠纷有关的证据,如借条、收据、欠条等。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