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送货单上,应当注明送货方名称、收货方名称、货品、数量,更详细的可以注明货品价格等,最后在送货完成时让收货人签收并注明时间。
法律依据:《关于统一使用“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的规定》 第四条 送货单必须按“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填写要求”(见附件二)规定填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