诋毁商业信誉的刑事责任追究是:对以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实施诋毁他人商业信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附加或者单处罚金。本罪所指的商业信誉,既包括经营者的社会评价,也包括商品的社会评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