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2020年,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7302元,与2019年的62521元相比,增加4781元,同比名义增长7.6%,增速比2019年提高0.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2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9%。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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