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
而假释,则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一、被假释的罪犯,考验期满的,如何办理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二、监外执行一半可以申请假释吗
监外执行一半可以申请假释。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就可以假释。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三、假释考验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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