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通常是可以用户籍证明办理的。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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