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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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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劳动者被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一、单位不交生育保险怎么办

单位不交生育保险,员工可以向工会或者劳动部门进行申诉,要求单位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以及提起诉讼。根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员工办理劳动保障保险,即养老险、工伤险、医疗险,失业险以及生育险,这是单位的强制义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会保险是不合法的,虽然有的地方是上三险,只有医疗工伤和养老。尽管如此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也是可以向单位申请享受生育险的权利保障。单位拒不履行职工申请的权利保障时,女职工有权利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部门投诉,即生育险管理部门。

二、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是什么

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委员会是代表债权人会议、为实现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设立的常设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三、劳动监察追缴社保流程

一、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且为举报人保密。

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应书面推荐3-5名代表投诉。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三、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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