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评标委员会从“公法”的内涵表述,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国家利益;从私法的内涵表示,为招标人提出有益的咨询意见,代表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负责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应当由招标人确定。确定中标人的权利,招标人可以自己直接行使,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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