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属于盗窃罪的行为之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扒窃罪与盗窃罪有什么关系?
《刑法》规定的扒窃乃盗窃罪的一种。
所谓扒窃行为,一般具备两个特征:
1、窃取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通常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广场等公用建筑及公用场所设施;
2、秘密窃取的对象通常为被害人贴身放置的财物,如餐厅顾客放在座位上的包袋内财物,或是挂在座位椅背上的衣服口袋内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趁顾客短暂离开座位时行窃,或是窃取乘客放在公共交通工具行李架上等非贴身位置的财物,一般可认定为普通盗窃行为。
当公民的公私财物被他人盗取后都是会构成盗窃罪的,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分子量刑和处罚时也是会根据盗窃的金额以及盗窃手段来确定的,当犯罪分子持械或者是入室盗窃后也是会加重对其的处罚力度,那么犯罪分子在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同时也是会处以相应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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