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相关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相关规定

来源:年旅网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单位辞退兼职人员有补偿吗?

1、单位辞退兼职人员是没有补偿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3、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解除非全日制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非全日制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同时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不需要给付劳动者补助的。用人单位也需要注意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