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吸毒的处置,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 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情节严重但还 未构成犯罪 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这一规定促使犯罪分子遵纪守法、接受改造,也解决了实践中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缓刑犯如何处理的 法律依据 问题。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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