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一般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相互对应的,也就是说同等责任与同等责任相对应、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相对应、全部责任与无责任相对应。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具有以下行为的,该当事人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该当事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1、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存在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报案的条件而没有及时报案或者没有报案
(三)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需要承担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下列行为的需要承担同等责任:
1、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都没有立即停车,没有对现场进行保护,导致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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