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如果应该办理注销登记而未办理,产生的后果如下: 1、公司会被列入经营异常; 2、 法定代表人 及其股东三年内不能注册 成立新的公司 ; 3、其它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签署的注销 登记申请书 ; (二)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免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律、行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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