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由谁来担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由谁来担任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可以由下列人员担任其监护人:

(一)父母;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兄、姐;

(四)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如果是成年人可以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经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