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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未交强制险上路,怎么处罚

来源:年旅网

机动车未交强制险上路的,处罚具体如下:
1、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由交警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2、未能提供交强险凭证的车辆,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年审)时,不予通过检验;
3、未交交强险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交警会扣1分、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车主需要缴纳保险费的二倍罚款才能赎回车辆;
4、未交交强险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车主的所有损失以及赔偿都需要自行承担。
机动车交强险办理流程如下:
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
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
4、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额;
5、保险人根据投保单内容,通过保险、交通违章记录信息平台查询投保车辆违法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确定对投保车辆的保费上浮和下浮幅度;
6、保险人根据核实无误的投保单,将投保信息录入微机;
7、投保人一次交清保险费;
8、保险人打印强制保险单、费率浮动告知书、保险标志、保险后交给客户;
9、投保人对保险单内容审核无误后,将保险标志粘贴于前挡风玻璃规定处。
综上所述,交强险一定要投保,如果不投保交强险就上路,一旦被发现,将面临缴纳交强险2倍的罚款。此外,如果没有将交强险标志贴在挡风玻璃上,一经发现将罚款200元并扣1分。交强险是必须投保的,汽车之所以要投保车险,就是为了能够获取保障。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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