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2、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3、审证: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
4、办理时间: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兵役登记证明怎么写
兵役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登记对象个人填写部分
1、兵役登记编号暂不填写,最后统一填写。
2、姓名:以户口本和身份证为准
3、性别:男
4、 独生子女:是或否
5、身份证号:以户口本和身份证为准
6、出生日期:格式示例1994.09.10
7、年龄:阿拉伯数字示例19
8、婚姻状况:未婚、已婚
9、籍贯:以户口本为准
10、民族:以户口本为准
11、政治面貌:、、群众
12、唯一劳动力:是或否
13、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14、学业情况:在校学习情况优秀良好一般差
15、专业名称:按所学专业填写,没有专业的不填。
16、专业特长: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17、从业类别:从业人员填写,如:种植业、制作业、社会服务业等
18、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根据实际填写全称
19、技术等级:以取得的等级证书为准
20、何时参加过多长时间的军事训练:根据实际填写,示例2012年8月在参加学校军训7天
21、户籍类别:以户口本为准,填写家庭户、集体户,并在括号内注明为农业或非农示例家庭户(农业)
22、户籍地:户口所在地示例沧州市运河区南环派出所
23、本人电话:本人常用电话
24、家庭住址:以户口本、身份证为准,有变动的请注明。
25、家庭电话:固定电话或父母电话,确保联系的上
26、照片:纸质粘贴一寸免冠近照,电子版要插入扫描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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