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法律上来讲是没有权利干涉业主装修的。从物权法角度,房子是业主的,物业是物权干涉的。
2.从公众安全角度,物业公司发现业主装修有损害公共安全之行为时,有义务提示业主,并要求业主及时更正。
3.从合同的角度,业主装修前,应与小区物业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物业公司可以依据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业主的装修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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