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能退股,但是可以退出公司。民法典没有相关规定,股东退出公司的规定在《公司法》中。股东退出的方式有转股方式退出;减资方式退出;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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