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5)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1)镇卫生院报销60%;
(2)二级医院报销40%;
(3)三级医院报销30%。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种疾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且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新农合按定额费用标准全额报销;非民政救助对象患者按定费用标准的85%给予报销。而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8类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新农合按定费用标准70%或75%给予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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