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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恶意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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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写欠条转移财产的情况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方在发现另一方存在私自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下即使已经进行了财产分割,也是可以重新提出分割的诉讼请求。

一、夫妻间私自转移财产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间私自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同时也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可以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种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时有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如果是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二、净身出户需要有哪些证据

净身出亡所需要的证据包括夫妻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一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离婚协议书等。具体如下:

1、虚构债务的证据;

2、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3、私自转移存款,私自馈赠的证据;

4、买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等。

离婚转移财产可判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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