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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争吵打架轻微伤属于哪类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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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一般琐事发生争执打架,造成轻伤后果的,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因无理取闹,故意寻找事端而殴打他人,造成轻伤后果的,属于寻衅滋事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有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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