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了工程结算的时间,以避免发包方拖延结算或无限期核对结算资料。根据规定,500万元以下的结算最长审查时间为20天,500万元-2000万元为30天,2000万元-5000万元为45天,5000万元以上为60天。总结算应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后15天内汇总,并在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完成审查。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工程结算的时间,涉及到承包方报送结算资料的时间,和发包方审查结算确定结算结果的时间。
经常发生纠纷的情况是,发包方在收到结算申请后,拖延时间,找各种理由不予结算,或者是对结算资料反复地核对,一直不给与一个结果。对此,财政部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发包方进行结算的时间给与了必要的,500万元以下的结算对应的审查时间为最长20天、500万元-2000万元的结算,对应的审查时间最长为30天、2000万元-5000万元的结算,对应的审查时间为45天、5000万元以上的结算,对应的审查时间最长为60天。另外还对总结算的审查时间做出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结语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结算的时间涉及到承包方报送结算资料的时间以及发包方审查结算确定结算结果的时间。为了避免纠纷,财政部建设部对发包方进行了结算时间的。根据工程金额的不同,审查时间分别为最长20天、30天、45天和60天。此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逾期未支付的将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 本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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