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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家门口的东西丢了算盗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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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自己家门口的东西被偷,算盗窃。价值1000元以上,可刑事立案,追究窃贼的刑事责任。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的,不构成犯罪,由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盗窃罪认定的情形有:

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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