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立案通知书和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区别

立案通知书和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区别

来源:年旅网

概念不同:立案决定书是机关或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受理通知书经审查认为审查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予以受理,确认申请日期、申请号。通知书下发时间不同:受理通知书下发时间是3-6个月左右。立案通知书则不是。措施不同:立案通知书标志着机关对某一犯罪事实已经立案,可以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和侦察措施。受理通知书则要进行形式审查。
一、受理案件通知书的作用:
1、表明人民收到原告的起诉后,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已经决定丸案审理该纠纷,表明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己经开始启动;
2、明确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3、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向原告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一务,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遇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口头告知原告的权利、义务;
二、受理案件流程如下:
1、起诉:
2、开庭审理;
3、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