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贪污款利息要追缴。贪污款利息是贪污、挪用行为给被害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一部分,应作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连同其贪污、挪用的一并依法追缴,但不作为贪污、挪用的犯罪数额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