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结婚登记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经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和照片。无配偶证明必须明确标明“未婚”、“离婚”、“丧偶”,其他证明不受理。外文证明需由指定翻译机构翻译为中文。
法律分析
(1)本人户口簿。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4)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六个月内有效。并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证明材料是外文的,按照民政部规定,由登记机关指定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特别注意:无配偶证明中必须标明“未婚”、“离婚”、“丧偶”等表明当事人无配偶的词,除此之外的证明都不能作为无配偶证明受理。
拓展延伸
重庆市结婚登记手续及所需材料详解
重庆市结婚登记手续及所需材料详解:根据重庆市婚姻登记管理规定,重庆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首先,双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明,以确认个人身份和居住地。其次,外国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护照和中国签证。此外,双方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如单身证明、离婚证书或丧偶证明。另外,还需要提供婚姻登记申请书、结婚登记表格等相关表格。最后,双方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面谈和提交材料,等待审核。办理结婚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确保材料齐全和准确性对于顺利办理手续至关重要。请根据个人情况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结语
结婚登记手续的要求包括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外国人还需提供护照和中国签证。同时,双方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如单身证明、离婚证书或丧偶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请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和准确性,以顺利完成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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