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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后,对方未履行赔偿,如何维权?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当交通保险合同被解除后,如果对方未能履行应赔偿的义务,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维权包括要求对方履行赔偿义务、赔偿损失等利益。另外,在进行维权时,被保险人需要保留相关证据,如保险合同、理赔通知书、医疗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等,以便证明交通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有权依法向保险人请求履行保险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以合同诈骗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等形式维权,对方未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违约或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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