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有权利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但如果父母留有遗嘱或者遗赠,优先适用遗嘱或遗赠。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也就是说,只要是亲生子女,就有法定继承权。
即使在离婚后,子女人有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力。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子女虽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由于父母还可以通过赠与、遗嘱、遗赠等方式,对财产进行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上述情形都没有,才发生法定继承。
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温馨提示,如果您父母离婚后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对于其财产,首先需要扣除夫妻共同财产后,再由您、新的配偶或者子女进行继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