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依据及农村建房。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回收,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户口要求等。一户多宅可合法,唯一住房不拆,历史遗留违建不必拆除。
法律分析
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依据是:
1.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小范围违建。
2.未经批准占用的集体用地建造房子,经过半数村民同意。
3.农民唯一的住宅。
在农村除了以上的三种违建情况的房子不需要被拆除外,其余的违建房子都会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
农村建房:
1.禁止私自占用耕地违规违法建房。《土地管理法》规定,私自占用耕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2.村要求一户一宅。在农村已经有了房屋,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将不予通过。
3.宅基地回收。宅基地闲置荒废两年以上的,由村集体回收。
4.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建房所申请的宅基地不得超过当地部门的规定。
5.农村户口,属于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可申请宅基地建房,户口迁出农村的居民,不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宅基地
总面积不超规定的一户多宅
根据我国的土地法,农村的宅基地必须是一户一宅。对于农村存在的一户多宅的情况,多出来的宅基地是要被集体回收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农民朋友有不止一处的宅基地,可是这些宅基地的面积总和加起来还是不到当地的宅基地的标准的话,那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那么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就不用拆,农民也可以继续住。
农村居民的唯一住房
如果违建的农村房屋是农民的唯一住房,没有其他宅基地和房屋,那么即使房屋是违建也不应径行拆除。因为国家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不会因为的原因而让农民无处居住。即使违建特别严重,也只会要求农民进行小范围的调整,不必全拆。
历史遗留下来的“违章建筑”
由于历史等各种原因,农村还存在着不少一户多宅和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情况。按照现在的建房标准,都不符合一户一宅和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原则。然而在当初那个建房的时间段内,农村对于建房并没有这么多的要求和标准,在建房的当时是属于合法的,这种情况下的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不必拆除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农村三种违建不需要拆除,即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小范围违建、经过半数村民同意的未经批准占用集体用地建造的房屋以及农民唯一的住宅。其他违建房屋将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农村建房包括禁止私自占用耕地违规违法建房、村要求一户一宅、宅基地回收、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农村户口等。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如总面积不超过规定,可以合法存在。如果违建房屋是农民的唯一住房,即使是违建也不应该径行拆除。历史遗留下来的违章建筑,按照当初的建房标准可以被视为合法存在,因此也不需要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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