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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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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抚养权时,法院会先行裁定由一方抚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能力的一方抚养,也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解决。无论是协商还是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必须解决的。

法律分析

一、离婚诉讼双方都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首先,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离婚父母都不要孩子,但是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所以不管双方协商,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要确定孩子的抚养人。

其次,法院会先行裁定由一方抚养。

在离婚诉讼期间,离婚父母都拒绝抚养子女,如果子女无法独立生活,那么必须确定一方进行抚养,所以,法院会先行裁定由一方抚养。

最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能力的一方抚养。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即使离婚父母都不要孩子,但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具体而言,法院会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法院会准予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二、有抚养权能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想继续抚养子女的,是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变更抚养权的,协商处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孩子是上天馈赠给父母的礼物。在我们印象中抚养权纠纷一般都是父母双方为争夺抚养权大打出手,却忽略了还有为不要抚养权对簿公堂的父母。但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不好,婚都是离不了的。

结语

离婚诉讼中,双方都不要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法院会先行裁定由一方进行抚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能力的一方承担抚养责任。同时,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诉讼,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妥善解决才能实现离婚的最终目标。保护孩子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孩子是父母的宝贵礼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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