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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医疗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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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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