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是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所占的责任程度、患者原有疾病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具体数额可由医患双方协商,也可由判决确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 医疗事故等级;(二)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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