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确权前置的相关内容有:
1、关于土地权属的纠纷,一律先行处理;也就是要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谁的纠纷。
2、土地权属的纠纷,必须先有国土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由同级作出决定,对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再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里是针对对权属的决定提起诉讼,所以不是民事诉讼。
3、除土地权属以外的土地纠纷可以直接提起民诉,土地权属纠纷应先复议再提起行诉。
一、农村土地个人与个人纠纷咨询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3、协商、调解不成的,由区,县级以上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或区、县级做出处理决定。4、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或人民处理。5、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处理。这类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或的土地管理机关组织有关部门临时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裁决,并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批准执行。6、地方单位或个人与驻军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县以上处理;如当事人双方的土地跨县、市、省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7、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但土地所有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
二、土地纠纷怎么解决最好?
土地纠纷一般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如果是土地确权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土地侵权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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