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夫妻生活不协调能否提出离婚

夫妻生活不协调能否提出离婚

来源:年旅网

面对性生活不协调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可以签订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协商一致的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是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提供因为性生活不协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内容有: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4、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里没有办理房产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老公有外遇怎么办?

老公有外遇的,如果夫妻双方不愿意离婚,可以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应当和睦相处,互相理解。夫妻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的,可以达成协议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想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