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是怎么判的?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是怎么判的?

来源:年旅网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案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标准?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泄露一项以上绝密国家秘密;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以上;

3、泄露三项以上秘密级国家秘密;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通过口头、书面或网络向公众传播国家秘密;

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