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存款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含义是: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行为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危害:
1、破坏金融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未经主管机关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2、损害群众利益。犯罪分子往往假借投资项目,以高回报做诱饵,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导致众多群众上当。犯罪分子在获取资金后,往往将资金投入到高风险行业、偿还个人债务、利息或大肆挥霍,使受害者损失惨重,极易引发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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