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不能随意撤资,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能进行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抽逃出资的认定主要考虑股东是否有故意抽逃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公司法规定,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抽逃注册资本罪涉及国家对公司管理制度的侵犯。
法律分析
一、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撤资吗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后,不能撤销、不能抽逃出资,而公司只有出现解散的情形时,才能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抽逃出资怎么认定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如何认定“抽逃出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分析如下:
(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后,不能随意撤资或抽逃出资,只有在公司解散情况下才能进行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以及人民依法解散等。对于如何认定抽逃出资,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而言,要考虑股东是否有故意抽逃出资的主观意图,以及是否违反了公司法规定,如果抽逃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可能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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