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的后果为会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或者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且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