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考(国际私法)模拟试卷5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简答题 4. 论述题 5. 案例分析题
单项选择题
1. 国际私法的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借助下列哪项而实现的?( ) A.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B.冲突规范 C.程序规范
D.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正确答案:B 解析:冲突规范,没有明确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只起到“间接调整”
的作用,属于间接调整方法。
2. 国家主权原则是( ) A.国际私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 B.国际公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 C.既是A又是B D.既非A又非B
正确答案:C
解析: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上的最基本原则,后来也被引入国际私法领域。 3. 根据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身份关系的本座法是( ) A.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B.人的本国
C.人的经常居所地 D.人的行为地法
正确答案:A
解析:萨维尼就身份、物权等法律关系讨论了其“本座”或“本座法”之所
在,提出了身份关系的本座法应是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4. 下列关于冲突规范的作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直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B.只指出适用何国法 C.指明适用的程序法 D.统一国际实体法
正确答案:B
解析: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规范,它是间接规范,只规定某种涉外民
事关系应适用何国的法律。
5. 冲突规范在结构上,包括( ) A.系属公式 B.范围和准据法 C.连接点和准据法 D.范围和连接点
正确答案:B 解析:冲突规范的准据法部分与冲突规范的范围部分结合起来时构成冲突规范。
6. 1955年海牙《解决本国法与住所地法冲突公约》中所规定的“如当事人的住所地国规定应适用当事人本国法,而其本国法规定适用住所地法时,凡缔约国均应适用其住所地国的内国法”,这条规定肯定了( )
A.转致制度 B.反致制度
C.国籍国法优先原则
D.法系国家向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问题作出妥协的态度 正确答案:B
解析: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却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作准据法,结果甲国根据本国的实体法判决案件的制度。本题中,根据《解决本国法与住所地法冲突公约》的这条规定,根据当事人的住所地国法规范,本应适用当事人本国法,但当事人的本国冲突规则却规定
适用住所地法。这种情况即属于反致。
7. 拉布等指出:求得先决问题的解决与主要问题之解决之间的协调如必须以国内法的不协调为代价,有时这种代价似乎太高,故应以作_____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
A.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规范选择 B.以地国家的冲突规范指定 C.不必拘泥于统一的方法 D.应采用个案分析的方法
正确答案:B 解析:拉布、莫利等人提倡以地国家的冲突规范来指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8. 各国为了防止该国公民在外国受到歧视待遇,多同时采取的原则是( )
A.国民待遇原则
B.无差别待遇原则 C.对等原则
D.互惠待遇原则
正确答案:C
解析:为了防止内国公民在外国受到歧视待遇多同时采取对等原则。 9. 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之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
以_____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
A.其住所 B.其居所
C.其有最密切联系
D.其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
正确答案:D
解析:依照司法解释,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
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10. 中国历史上确定法人国籍的实践中,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初期,采用法人资本实际控制说
B.目前,对外国法人国籍确定采用注册登记地说 C.对内国法人则采法人成立地说
D.对法人国籍确定不同类型采用不同学说
正确答案:C
解析:对中国内国法人国籍的确立,则采取法人成立地和准据法复合标准。 11. 关于法律行为的方式的准据法,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国际上的立法趋势是( )
A.适用行为地法 B.适用地法
C.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
D.规定复数连结点,以增加可选性
正确答案:D
解析: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出现了对连结点,进行软化处理或规定复数
连结点以增加可选性的立法趋势。
12.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起源于( ) A.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B.戴西的既得权说 C.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D.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正确答案:A
解析: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来源于法则区别说。 13. 我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 ) A.地法 B.合同准据法 C.不动产所在地法
D.不动产所有人住所地法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i租赁、抵押、
使用等民事关系,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14. “无形财产权的创立、内容和消灭,依使用行为或侵权行为发生地国家的法律。”这一规定体现的学说是( )
A.被请求保护国法说 B.行为地法说 C.授予国法说
D.综合适用法律说
正确答案:B
解析:1978年《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34条规定:无形财产(当然包括知识产权一引注)的创立,内容和消失,依使用行为或侵权行为发生地国家法
律。这一规定题现了行为地法说。
15. 可以申请加入《专利合作条约》的国家是( ) A.世界上所有国家 B.欧共体成员国 C.《巴黎公约》成员国
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正确答案:C 解析:《专利合作条约》是非开放性的国际条约,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只有先参加了《巴黎公约》之后方可申请加人《专利合作条约》。
16. 经当事人协议选择以及在当事人未作选择时依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
标准由立法规定或选取用来支配合同成立与效力的法律是( )
A.合同缔约地法 B.合同准据法 C.合同自体法 D.合同特有法
正确答案:B
解析:此题考查合同准据法的概念,它是经当事人协议选择以及在当事人未作选择时依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标准由立法规定或选取用来支配合同成
立与效力的法律。
17. 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 )
A.合同缔结地法
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合同履行地法 D.合同自体法
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合同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等都规定个,当事人未选
择法律时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
18.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仅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
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并且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之一,即( )
A.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者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B.双方当事人都属缔约国国民,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
C.双方当事人住所都在缔约国境内,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
D.双方当事人的惯常居住所在缔约国境内,或合同在缔约国境内缔结 正确答案:A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公约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者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
缔约国的法律。
19.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对于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汉堡规则》采用的是( )
A.“钩至钩”原则 B.“钩至舷”原则 C.“舷至舷”原则 D.“接到交”原则
正确答案:D 解析:《汉堡规则》规定的责任期限是从托运人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掌管之日起,至承运人把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即“接到交”。
20. 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 ) A.付款地法 B.出票地法 C.地法 D.行为地法
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票据法》对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规定,汇票、本票出
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21.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法律是指( ) A.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 B.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C.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以何者对受害人更为有利而定 D.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正确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
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出现不一致时,人民可以选择适用。
22. 世界上第一个明确规定航空运送利与义务的公约是( ) A.《海牙议定书》 B.《华沙公约》 C.《海牙规则》 D.汉堡规则
正确答案:B 解析:《华沙公约》是最基本的,是调整航空运输的主要国际公约,也是世
界上第一个明确规定航空运送利与义务的公约。
23. 《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中规定,对预期养父母是否适合收养儿童的条件适用( )
A.地法
B.最密切联系原则 C.儿童原住国的法律 D.收养国的法律
正确答案:D 解析:《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规定了收养程序的开始须适用收养人所在国和被收养人所在国双方的法律;对预期养父母是否适合收养儿童的
条件适用收养国的法律。
24. 根据:1961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第1条规定:不动产遗嘱的有效方式必须符合( )
A.财产所在地法 B.地法
C.遗嘱人立遗嘱地法
D.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本国法或住所地法
正确答案:A
解析:海牙《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规定,不动产遗嘱方式,依财产
所在地法。
25. (国际民事管辖权有不同的分类,如以是否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规定以
外的进行诉讼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 )
A.普通管辖和特别管辖
B.专属管辖、平行管辖和排除管辖 C.地域管辖和层级管辖
D.法定管辖、协议管辖和应诉管辖
正确答案:D
解析:国际民事管辖分为法定管辖、协议管辖和应诉管辖三种,其分类标准
是是否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规定以外的进行诉讼。
26. 1991年《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案件的第一审是( ) A.基层人民 B.中级人民 C.高级人民 D.最高人民
正确答案:A
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1982年《民事诉讼法》作了更改,涉外民
事案件的第一审是基层人民,而非中级。
27.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规定的域外取证的主要方式是( )
A.特派员取证 B.请求书方式取证 C.领事取证
D.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
正确答案:B 解析:《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规定的主要取证方式是请
求书方式,这也是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域外取证方式。
28. 在当今解决国际民商事争端的常设国际仲裁机构中,附属于国际商会的全球性仲裁机构是( )
A.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B.国际商会仲裁院
C.苏黎世国际商会仲裁院 D.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正确答案:B
解析:国际商会仲裁院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是附属于国际商会的一个全球性
国际常设仲裁机构。
29. 在答辩中,对仲裁协议管辖权的异议,应当在_____提出。( ) A.仲裁庭首次开庭前 B.第一次实体答辩前 C.仲裁庭开庭时
D.第一次实体答辩时
正确答案:A 解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仲裁案件管辖权的
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
30. 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承认与执行的,应当由当
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 )
A.中级人民申请 B.基层人民申请 C.专门人民申请 D.高级人民申请
正确答案:A
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承认和执行。
多项选择题
31. 在下列各项中,表现当前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新特点的有( ) A.法系国家与普通法系国家之间在属人法方面的本国法主义和住所地法主义的尖锐对立得到一定程度的调和
B.正从区域性向全球性方向发展
C.在协调继承关系的“同一制”和“分割制”的对立上,取得了颇为引人注目的成就
D.工作的重点从亲属法、继承法领域逐渐扩大到国际经济、贸易、侵权责任和电子商务等新领域E.反致制度已被废弃不用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当代冲突法统一工作具有明显的特点,统一国际私法的努力工作重点已经从亲属法、继承法等领域逐渐扩大及于整个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侵权责任和电子商务等新的领域;从区域性向全球性方向发展;法系之间传统的对立与差异不断得到协调与缓解,法系国家与普通法系国家之间在属人法方面的本国
法主义和住所地法主义有所调和。
32. 下列事项中不属于最惠国待遇通常适用范围的有( ) A.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与优惠
B.有特殊的历史、政治、经济关系的国家间形成的特定地区的特权和优惠 C.双边协定下的特权与优惠
D.经济集团内部存在各成员国互相给予对方的特权与优惠E.边境贸易和运输方面的特权与优惠
正确答案:A,B,D,E
解析: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事项包括: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与优惠;边境贸易和运输方面的特权与优惠;有特殊的历史、政治、经济关系的国家间形成的特定
地区的特权与优惠;经济集团内部各成员国互相给予对方的特权与优惠。
33. 在商标权的法律适用上,主要的理论与实践有( ) A.适用商标注册地法律 B.适用商标权授予国法律 C.被请求保护国法说
D.行为地法说E.适用综合法律说
正确答案:A,C,D
解析:在商标权的法律适用上的不同学说有:适用商标注册地法律、被请求
保护国法说和行为地法说。
34. 在国际运输公约方面,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有( ) A.1924年的海牙规则 B.1929年的华沙公约 C.1968年的维斯比规则
D.1963年的海牙议定书E.1978年的汉堡规则 正确答案:A,C,E
解析: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国际公约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
35. 涉外继承准据法的主要制度有( ) A.区别制 B.地法
C.以属人法为主,兼采财产所在地法
D.不论动产、不动产,继承概依遗产所在地法E.同一制 正确答案:A,E
解析:在解决涉外法定继承的准据法的选择上有单一制和分割制两种制度。
其中单一制也叫同一制,分割制也叫区别制。
简答题
36. 简述单边冲突规范与双边冲突规范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单边冲突规范与双边冲突规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是,双边冲突规范解决的是普遍性的问题,而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特殊问题应以什么法律为准据法。而单边和双边冲突规范的联系则表现在:任何一个双边冲突规范在适用的过程中都可以分解为两条相对应的的单边冲突规范,而单边冲突规范通过有关机关的解释,也可以推导出与之相应的另一个单边冲突规范,并可将两
者结合成一双边冲突规范。
37. 简述住所与国籍、居所和惯常居所在法律上的区别。
正确答案:(1)住所是私法上的概念,是自然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地,反映了居民与特定地域的联系。(2)国籍是公法上的概念,它确定自然人的政治身份,反映了居民与特定国家的联系,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国籍。(3)居所,也是私法上的概念,它是指居民暂时居住的某一处所,设定居所的条件没有住所严格,不要求居民有久住的意思,只要有一定居住时间的事实即可。(4)惯常居所又称“习惯居所”,惯常居所意味着“必须持续某段时间的一种经常的身体出现”。在国际私法上,住所、国籍和居所及惯常居所的联系表现为它们都是指引准据法的连结点。很多国家的立法都规定,在适用当事人本国法而国籍存在冲突时,以住所为指引准据法的替代连结因素;而在适用住所地法的场合,如果当事
人的住所不明或没有住所的则转而适用其居所地或惯常居所地法。
38. 简述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有关油污的损害赔偿范围、
责任构成及免责事项方面的主要规定。
正确答案:(1)油污损害赔偿范围。公约规定,除另有规定以外,只要船舶逸出或排放散装油污类,并污染了缔约国的领土或领海,而且对缔约国造成损害,则不论这种逸出或排放发生在何处,船舶所有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2)责任构成和免责事项。公约实行的是过失责任,但为了加重船舶所有人的责任,公约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就是说,船舶所有人应该对事件引起的漏油或排油造成的污染损害负责,只有在船舶所有人自己举证损害是由下列原因之一引起的,才可以免责:①由于战争行为、敌对行为、内战或武装,或特殊的、不可避免的和不可抗拒性质的自然现象所引起的;②完全是由于第三者有意造成损害的行为或怠慢所引起的;③完全是由于负责灯塔或其他助航设备的或其他主管当局在执行其职责时的疏忽或其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公约还规定,如果船舶所有人能证明污染损害是完全或部分地由于遭受损害人有意造成损害的行为,或怠慢而引起,或是由于该人的疏忽所造成,则该船舶所有人即可全部或部分地免
除对该人所负的责任。
39. 简述各国在解决外国人民事诉讼行为能力问题上的说法有哪些?
正确答案:考察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在解决外国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问题时,在总体上明确应适用国民待遇,应注意以下几点:(1)从原则上说,外国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跟外国人实体民事权利能力一样,通常是要由他们的属人法来决定的。因而,外国人不能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而要求在内国享有国的本国法也不赋予自己的公民或法人的诉讼权利能力。(2)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还
表明,即使内国从法律上对外国人的实体民事权利加以某些,但这些并不必然同时要及于外国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3)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国际条
件,明确约定相互对缔约他方的公民和法人等的民事诉讼地位给予国民待遇。
论述题
40. 试述国际许可协议。
正确答案:所谓国际许可协议是指许可方同意国外的被许可方使用其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而由被许可方支付使用费的一种合同。根据被许可人享有的使用权的范围和程度,国际许可协议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独占许可协议。(2)排他许可协议。(3)普通许可协议。(4)可转让许可协议。(5)交叉许可协议。国际许可协议的条款大体可以分为三类:(1)商务性条款。它主要包括前言、定义、合同的价格、支付条款、包装和标记条款等。(2)技术性条款。它主要包括合同的标的、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保证和索赔等项内容。(3)法律性条款。它主要包括侵权和保密、税费、免责、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
法律适用、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等项内容。
案例分析题
1974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居民科库勒夫妇开车(该汽车在维多利亚州登记上牌)去新南威尔士州。在新南威尔士州境内,由于丈夫的驾驶过失造成了车祸,使妻子受伤。妻子因此在维多利亚州的对其丈夫提起了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根据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妻子不能以此为由起诉丈夫;但根据维多利亚州的法律此诉讼可以成立。受案的维多利亚州的法官判决本案应适用维多利亚州法律,而不适用作为侵权行为地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最后,原告胜诉。法官在判决中指出,我们应当接受传统规则,但在接受的同时加以适当的限定也是合理的。比如,在特殊案件中,出于某特殊情况的需要,同时也是出于正义利益
的需要,就应当修改基本规则或不遵守基本规则。请问:
41. 法官在判决中指出的“传统规则”、“基本规则”是指什么?
正确答案:法官所指的“传统规则”、“基本规则”是指国际私法中侵权行为
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规则。
42. 对于本案,法官是采用了什么原则来确定准据法的?
正确答案:本案的法官是采取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本案适用的准据法的。 43. 法官采取上述原则的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法官的理由是,本案中除了事故的发生这一偶然因素发生在新南威尔士州之外,其余各种相关因素都集中在维多利亚州,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住
所;汽车牌照等。法官因而认定维多利亚州法律是与本案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44. 什么叫“侵权行为自体法学说”?最早是由哪个学者提出来的?
正确答案:侵权行为自体法学说,最早是由英国学者莫里斯教授提出来的,
它是指涉外侵权行为应适用与该侵权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001年5月,中国公民黄(A市海阳区)与谢(A市东朝区)参加了中国某海外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境外游。当旅游团在马来西亚逗留期间,黄与谢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动手打架。黄的眼角被打裂,缝了3针。回国后,黄向谢索要医疗费、
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费不成,向A市东朝区人民提起了诉讼。请问:
45. 东朝区人民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可管辖。本题中,被告住所地A市东朝区和马来西
亚的均有管辖权。
46. 如果受理了此案,可以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为什么?
正确答案:可以适用中国法律和马来西亚的法律。中国《民法通则》第146条构成了中国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核心内容,即: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本题中,侵权行为地是马来西亚,而当事人双方具
有相同的国籍,既以可以适用马来西亚的法律,又可以适用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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