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器校验规程
1计量特性
1.1准确度等级:0.5级。
1.2供电电压:根据配电器的供电类型选取24V DC或220V AC。 1.3输出信号:(4~20)mA,(1~5)V。 1.4输入电流:(4~20)mA。 1.5工作环境温度 (0-50)℃。 2校准条件 2.1环境条件
2.1.1 环境温度(0-50)℃;相对湿度< 90%RH。
2.1.2 配电器所处环境应无影响输出稳定的机械振动及强磁场等。 2.2 标准及配套设备
2.2.1 综合误差:选用的测量标准及配套设备所组成的校准装置,其综合误差不应大于被校配电器基本误差的1/3。 2.2.2 标准器 校验仪 0.1 级。 2.2.3 配套设备
电源箱 提供24VDC电源(或220V AC); 电阻箱
3校准项目及方法
3.1 外观检查:配电器铭牌完整清晰,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技术指标。其零部件应完整无损,无机械损伤现象。使用中和修理后的配电器不允许有影响使用和计量性能的缺陷。
3.2 基本误差的校准
a.按说明书正确接线,以下接线图按需选用:
配 24VDC校验仪 电 或 220VAC 电源 器 或
校验仪 配 24VDC电 或 220VAC 电源 数字多用表 器 或校验仪
b.新购进仪表需通电预热30分钟。
c.通过改变输入端的电流值,上行程依次输入4.000mA、8.000mA、12.000mA、16.000mA、20.000mA,分别读取标准表测量的配电器的输出电压值(或输出电流值),下行程时输入信号由大向小进行,记录并检查各点值是否符合要求。如果零点量程有误差,需进行调整,然后重新校准至合格,正向和反向需各作一次。
d.如果是双通道配电器,仍然按照上述步骤校准两个通道,但需要注意校准一个通道时,在另一个输入通道接入一个2kΩ的电阻。 4校准结果的表达
4.1 仪表校准时要进行误差计算,计算出误差后与允许误差比较。
允许误差=±(仪表输出上限-仪表输出下限)×准确度等级/100 仪表的误差=示值-理论输出值 仪表的回差=|上行程示值-下行程示值| 仪表的回差≤│允许误差│
4.2仪表校准时,先不进行调整,进行初校并记录有关数据。
4.3在读取标准值、被检值及误差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保留的位数应以舍入误差小于仪表允许误差的1/10为限。判定仪表是否合格应以舍入以后的数据为准。
4.4 正确填写校准记录。 5校准间隔
5.1一般A类校准间隔不超过12个月,B、C类校准间隔不超过24个月; 5.2如需随主体设备检修进行校准,A类不得超过24个月,B类、C类不得超过36个月。 6 参考文件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GBT/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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