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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环卫工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来源:年旅网


优秀环卫工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自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全区环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在区委区的正确领导下,以打造“清城”为已任,大力发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环卫精神,日复一日,起早摸黑,不畏严寒酷暑,扎实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任务,创造了靓丽的城市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品位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尊重关爱环卫工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环卫工人的工作热情,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评选表彰在2018年创城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环卫工人。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全区环卫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为目标,以评选优秀环卫工人为载体,充分挖掘评选表彰身处环卫一线、热爱环卫工作、献身环卫事业的优秀环卫工人,大力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无私奉献精神,用典型力量激励和带动全社会做好人、扬正气、促和谐,为全力推进我区环卫事业健康发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更加有力的社会环境、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来自全区基层一线的环卫工人。

(二)评选名额。全区评选优秀环卫工人100名(初选120名)。 (三)评选标准。一是政治思想觉悟高,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爱岗敬业、踏实努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无私奉献精神。二是热爱环卫事业,服务意识强,关心帮

助同事,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怕脏累。三是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在各项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四是日常出勤率、工作及时率、服务优质率高,在城市环卫日常工作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初步推荐(2019年1月2日——1月9日)。市政局组织相关会议,对照优秀环卫工人评选标准,结合工作实绩,自下而上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初步评选推荐120名优秀环卫工人。

(二)审核公示(2019年1月10日——1月13日)。对初步推荐的环卫工人,由区创城办统一向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征求意见,确定优秀环卫工人100名,并在所在单位公示3天。

(三)审批审定(2019年1月14日——1月15日)。经公示无异议之后,区创城办按程序提请区创城领导小组审定。

(四)表彰奖励(2019年1月中旬)。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在创城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100名优秀环卫工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在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优秀环卫工人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具体实践,认真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相关单位和区创城办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认真审核,广泛征求意见,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确保质量,真正将符合条件的,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环卫工人推荐评选出来。

(三)注重实效,总结提升。通过评选表彰活动真正达到激励先

进、鞭策后进的目的,切实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效、宣传典型、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的抓手,充分调动全区上下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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