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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培养工程

来源:年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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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青年中医临床人材培养,遵循中医临床医师的成长规 律,将现代院校教育与传统师承教育相结合,以临证跟师学习为 主,提高青年医师的中医临床证治能力和学术水平,特制定“ 青苗 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

通过实施“ 青苗培养工程 ” ,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新参加工作 的中医类别临床医师,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前,开展以院 内跟师学习为主的临床师承教育,依靠名老中医师丰富的临床经 验和学术影响,指导他们在临床实践中进一步熟练运用中医药知 识,较快提高中医理论水平,强化临床辨证施治能力。同时,进 一步倡导 “ 大医精诚 ” 的精神,宏扬 “ 仁心仁术 ” 的理念,提升青年 中医师职业道德修养。

“ 青苗培养工程 ” 的实施,有利于加快青年中医人材成长的步 伐,有利于继承名老中医师的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有利于巩固 和加强青年中医师的专业思想,有利于培养和造就新一代优秀中 医临床人材,有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范围、内容和要求 (一)范围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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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

符合条件的中医类别临床医师,在高年资中医师的指导下, 以尾随其临证抄方学习为主,尽快提高临床辨证论治能力和学术 水平。

1.学员

2022 年12 月 31 日以前未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35 周岁以 下中医类别临床医师,均应参加“青苗培养工程”。完成“青苗培养 工程”培养计划并考核合格者, 医疗机构方可聘其任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就业的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中医类别临 床医师, 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参加“青苗培养工程” , 硕士以上学历的中医类别临床医师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 阶段参加“青苗培养工程” ;完成“青苗培养工程”培养计划并考核 合格,方能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指导老师

“青苗培养工程”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具有副主任中医师以上专 业技术资格(或者高年资主治医师),由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实 际情况选拔确定。

“青苗培养工程”培养方式以本单位内部的“师带徒”为主,师 徒原则上要专业对口。如果本单位缺少指导老师,经所在单位批 准并征得对方单位允许,可请其他医院符合条件的医师作为指导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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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安排与要求

( 1 )学习时间:每位学员的跟师学习时间为 1 年。学员每周 跟师上门诊学习至少 2 次,每次半天(4 学时),总时间不少于 45 天( 360 学时)。

学员跟师学习不脱产,但要确保跟师时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如有特殊事宜须经医院和老师允许,并及时弥补耽误的课时。

( 2 )学习要求:学员要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病案记录表和 季度考核表, 并及时记下临证心得体味, 结业时要提供 50 份以上 的反映指导老师学术思想或者技术专长的典型病案,要写一篇以上 读书笔记和一篇以上结业论文。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管理,做好考核,对培训学员每月安排 1 次以上中医经典文献学习或者专题讲座,结业时由本单位组织进行 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均按满分 100 分计算, 60 分及以 上为合格。要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病案记录表和季度考核表, 并妥善保存。 2022 年 1 月 1 日起,青年医师参加“青苗培养工程” 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条件之一,在领取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时须向省中医药局提交青苗培养工程学员 登记表。

(一)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青苗培养工程”工作, 负责指导老师的遴选、带教安排和结业考核,承担本单位实施“青 苗培养工程”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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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 “青苗培养工程”工作,并将该工 作列入住院中医师继续教育的常规化管理,进一步制定有关实施 细则,提高实效。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催促和检查所属中医(中西医结 合)医疗机构 “青苗培养工程”的实施,并将其列入医疗机构年度 考核之中,加强考核管理。

(四)省中医药局负责 “青苗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监督管 理和考核,并对实施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员、指导老师、管理人 员和单位赋予表彰。

(一)本实施方案由颁布之日起实行。

(二)本实施方案由江苏省中医药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青苗培养工程”学员登记表

2.“青苗培养工程”病案记录表

3.“青苗培养工程”季度考核表

主题辞: 中医 青苗培养工程 方案 通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无锡市医管中心,中大医院、江

大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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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发 附件 1

2022 年 3 月 28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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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诊 临 证 跟 师 记 录

学习起止时间:

出 诊 时 间 指导老师签章 出 诊 时 间 指导老师签章

1 22 2 23 3 24 4 25 5 26 6 27 7 28 8 29 9 30 10 31 11 32 12 33 13 34 14 35 15 36 16 37 17 38 18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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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40 20 41 21 42

出 诊 时 间 指导老师签章 出 诊 时 间 指导老师签章

43 67 44 68 45 69 46 70 47 71 48 72 49 73 50 74 51 75 52 76 53 77 78 55 79 56 80 57 81 58 82 59 83 60 84 61 85 62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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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65 66

87 88 90

专 题讲 座 和 闭 卷 考 试 记 录

学习起止时间:

参 加 时 间

单位主管

科室签章

参 加 时 间

单位主管

科室签章

1 2 3 4 5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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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9 结业

理论考试

20 成绩 临床实践 21 能力考核

姓 名

性 别 毕业学校

及时间 职 称

出生年月

科 室

指导老师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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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小结: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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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卫生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卫生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中医药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若本表页面不够,可增加附页;

2.本表由学员所在单位保管; 3.在领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时向省中医药局管理局提交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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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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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苗 培 养 工 程 病 案 记 录 表

20 年 月 日 指导老师 初(复)诊编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病 种 或者诊断

单 位

病案记录:

临证随笔及心得:

跟师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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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青苗培养工程学员季度考核表

姓名: 编号( No. ):

季度考核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应跟师临床(实践)天数

实际跟师临床(实践)天数

实践临床(实践)天数

跟师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如未完成,需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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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跟师学习成绩(包括典型病案采集、参加专题讲坐次数、老师经验整理、

书面笔记或者小结、论文(著)发表∕出版情况及科研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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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对跟师学员本阶段跟师学习情况的评语: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考核意见:(包括:本阶段继承教学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对指导老师的

带教态度,跟师学员的学习态度、 工作态度,跟师教学质量和效果等作出评议。

并对阶段考核是否合格提出明确意见。 )

单位主管 科室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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