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文件编号:SOP-ZD-002-04
药物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PI)工作指引
一.项目立项的准备与申报
1. 若您与申办者/CRO有意向在我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有SFDA批件),请申办者/CRO将资料交机构办公室秘书(许然,电话:87343565)。
2.项目立项审核:参见临床试验研究中心《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3.请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参照如下人员组成组建研究团队:
研究团队应包括:⑴临床医师;⑵研究医师;⑶病区护长及护士;⑷研究护士;⑸药代研究人员;⑹药物管理人员;⑺相关科室人员;⑻统计人员(如必要)。
研究人员的资质:⑴ PI必须经GCP培训并获取证书;⑵临床医师必须为本院医师,其中至少一人持GCP培训证书;⑶病区护士中至少一人持GCP培训证书;⑷药物管理人员必须持GCP培训证书。
4. 您的研究团队与申办者/CRO召开研究者会议,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4.1试验方案、CRF、知情同意书定稿;
4.2病例数的分配;
4.3建立并统一各诊断标准、疗效判断评价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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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讨论各单位检测仪器、试剂的一致性问题,或设立中心实验室;
4.5统计专家制订“统计计划书”;
4.6确定研究进度(各中心同期进行试验);
4.7监查员及监查计划;
4.8成立协调委员会(如必要)。
二. 项目伦理答辩及协议审核
1. 由申办者/CRO将伦理申报资料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2. 您需在伦理会上进行方案介绍和答疑,汇报幻灯应侧重研究背景、方案设计、受试者权益保护措施等内容,20张左右,上会时打印一份讲稿交伦理委员会秘书。
3. 请参照《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临床试验经费管理规定》(肿瘤防治[2009]38号文)与申办者初步拟定协议和经费,签字确定后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三.启动会的召开
(必须在获取书面的伦理批件后方可启动该临床试验!)
1.申办者准备试验材料,交研究助理;试验药物交机构药房(邓丽婷,电话87343667),如由科室自行管理试验药物,应指定专人,严格按《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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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的SOP》进行管理。
2.由PI确定启动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研究团队的所有人员和机构代表应参与,必要时还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启动会需解决如下问题:
2.1熟悉方案及试验流程;
2.2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SOP;
2.3 GCP等法规的复习;
2.4 PI进行人员分工及授权;
2.5申办方就药物收发、CRF填写、标本寄送、随机方式、SAE报告等内容进行培训。
3.财务协议签订后即可开始筛选受试者。
四.项目实施
1. PI负责制:PI对试验进度与质量负全责。
2. PI应配合来自FDA、SFDA或申办者的稽查,及内部质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如试验中发生SAE,应积极救治患者,并在24小时内通知机构SAE专员(曹烨,电话8734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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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项目进行时间较长的项目,您还需组织撰写中期总结和年度总结并报伦理委员会。
五.试验观察费的分配:详见《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临床试验经费管理规定》(肿瘤防治[2009]38号文)。
六. 项目结题及试验材料归档
1.研究团队或申办者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试验材料的归档与退还, 各经办人核对“临床试验项目结题签认表”后签名确认。
3. 您将组织研究小组对临床试验进行讨论和总结。
4.您与申办者/CRO负责共同审核临床研究的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交机构审核,签字、盖章。
5. 该项目的试验结果如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请提供文章资料(单印本、复印件或电子版等)。
6. 临床研究结束后应追踪研究药物的后续信息(如是否获批上市,是否获专利等)及时反馈至机构办公室。
六.您作为PI对整个试验质量负全责,必须在以下资料上签字:
研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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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成人员表
伦理递交信
协议书
授权表
SAE报告表
CRF确认页
中期总结/年度报告/总结报告
如果您对临床试验申请、实施等有任何疑问,我们将随时恭候您的垂询(87343565)。 布谷、布谷长鸣、农业百科、布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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